无人机适航政策之日本篇

-作者:沈楚荣 -
2016-08-18

  从降生之初的飞行尝试到如今的蓬勃开展,无人机已跨过近百年工夫。她阅历了很多技术上的打破和使用范畴的拓展。但是相关的政策法规却没能跟上无人机技术开展的步伐。各国针对无人机的政策法规大多是在近几年才制定的,而有些国度至今仍没有一个可以明白标准无人机适航性和商业运营的细则。在国际无人机零碎协会(Association for Unmanned Vehicle Systems International,简称AUVSI)的不时呼吁下,具有普遍约束力和高度专业性的无人机适航及商业运营规范或许可以最近浮出水面。而如今,英国、美国、中国、日本等国对民用无人机的飞行及其商业运营有着不同的规则。小火箭只好依据几个曾经出台相关政策的国度的状况来停止剖析,以便和大家一同讨论无人机适航性法规的现状与将来了。

  日本篇

  与美国和英国不同,日本民用无人机的开展速度和配备规模要远大于军用无人机。在民用无人机范畴,其农业无人机的使用十分普遍。

  日本农业人口连年下降,而疆土狭小使其农作物种植地块小且复杂,不合适大规模空中农业机械的作业,也缺乏可以起降有人驾驶的固定翼农业飞机的机场。因而,日本政府对农业无人机的开展不断持鼓舞的态度。

无人机适航政策之日本篇/图 来源网络

  1983年,日本农林水产省与雅马哈公司签署了无人机研制合同,让雅马哈公司提供一种用于稻田喷洒农药的无人机。1987年,雅马哈公司的第一代无人直升机R-50问世,开启了日本农业无人化的时代。

  到2000年,该公司无人机的作业面积已占全日本稻田面积的45.3%。如今日本在册的农用无人直升机已达2 346架,无人机操作人员达14163人,使日本成为世界农用无人机第一大国。在适航取证方面,因雅马哈公司的小型发起机技术失掉了日本政府的充沛信任,使其无人机很顺利地获得了适航证。近年来,雅马哈推出了一种降落分量达110kg的无人机。该机拥有较长的滞空工夫,从而增加了起降次数、降低了事故率,同时提升了作业效率,进一步进步了无人机的适航性。另外,因农业部门对无人机的依赖水平日益添加,农用无人机遭到的飞行限制较少。

  目前,日本农业无人机操作人员的培训由无人机的消费商和经销商担任。日本农林水产省和日本农业航空协会则担任组织委员会对无人机操作人员停止考核,给合格者颁发答应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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