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中国民航局在北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得悉,中国民航局本着促进开展、先试先行、分类管理的准绳,发布了《特定类无人机试运转管理规程(暂行)》(以下简称《规程》)。

  民航局表示,此举是民航局在顺应新技术条件下提出的全新航空管理措施,不只完成了无人机的分类运转,同时交融了各环节的审定评价任务,夯实了无人机运转管理规范和法规体系提供根底,对放慢无人机新商业形式开展意义严重。

  民航局相关担任人称,该征询通揭发布后,意愿请求人在某些典型运转场景下的无人机试运转,将失掉同意施行。

  《规程》明白了需求停止风险评价和审定的无人机,次要针对特定类民用无人机运转,包括降落全重在25公斤至150公斤的无人机运转,也包括7公斤至25公斤、运转风险较大的特定品种无人机运转,以及150公斤以上、运转风险较小的特定品种无人机运转。

  该征询通告的适用范围较广,除了降落全重7公斤以下的无人机运转,以及植保无人机、无人飞艇以外的大局部无人机运转均可适用,涵盖绝大局部作业类无人机。

  《规程》强调,将采用特定运转风险评价办法。该办法是基于空中和空中风险,提供一整套逻辑进程来剖析拟施行的运转内容,使无人机运转在可承受的风险程度下停止。

  民航局表示,该局一致管理全国民用无人机试运转的审定、监察任务,并由无人机运转任务组担任详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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